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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规定:搭建展台安全通道宽度不得少于5米

今后,日观众流量3万人次以上的一类展览室内展览区,安全主通道的宽度不能少于5至6米。11月16日,《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出台,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展览行业展台等临建设施搭建安全的管理标准。

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展览行业展台搭建一直缺乏统一的规范,各搭建方之间无序竞争,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。而在北京,每年大概有350余项大规模的展览,平均下来几乎每天就有一项,2010年还可能突破400余项。

根据《标准》规定,展览场所内主办或承办的单位,必须按统一的样式和尺寸、采用统一材料搭建的展台,尺寸一般为9、12、15平方米。

对于一类展览,即日观众流量3万人次以上、展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、参展商数量400个以上的,属于中上级高风险展览,《标准》规定室内展览区内的安全主通道,宽度不得少于5至6米,一般安全通道也不得少于3至3.5米。

此外,对展览区内,楼梯的数量、位置等也有规定。当临建设施二层的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时,必须设置两部楼梯,且楼梯的宽度不应少于两股人流即1.2米。

据了解,该标准先在行业内自我执行,在实践中的经验逐渐完善,希望能将该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。